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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领域中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撰写浅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加速,技术标准已成为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影响重大的全球主要跨国公司之间因标准必要专利引发的专利诉讼案:美国高通公司诉魅族的专利侵权案,华为与IDC的专利纠纷案以及近日来成为头条新闻的西电捷通诉索尼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等,让标准中的专利问题更成为全球讨论的热点。

在专利实务中,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也成为了行业内的热门话题。专利可以通过成为标准发挥更大的价值,标准因为其中包含专利而变得更为复杂。通常意义上的标准是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必要专利(SEP,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指某项技术标准涉及的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须使用到的专利技术,也即包含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且在实施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在无线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全方位地分布于2G时代的GSM\CDMA、3G时代的WCDMA\CDMA2000\TD-SCDMA到4G时代的LTE整个通信演进过程。标准必要专利对专利权人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例如,美国高通公司持有了大量涉及CDMA、GSM、WCDMA和LTE等无线通信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并已通过专利许可等方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

作为专利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成文方式亦是需要格外重视并不断探索地重要问题。笔者基于多年代理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经验做了一番总结,愿同业内同行共同探讨。

一、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原则

1、覆盖原则
通信标准相关专利需尽可能地与通信标准相对应,且考虑到标准提案在推标讨论过程中因融合、妥协所发生的原技术方案的局部修改、延展及替代技术方案的产生,独立权利要求撰写过程中,在纳入发明点及保证技术方案完整性的基础上务必要求最大化的保护范围,以使得独立权利要求可以覆盖最终实际写入标准的技术方案;且从属权利要求的布局应当对技术方案进行横向及纵向的有效拓展,以保证实际写入标准的技术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有相应布局。

2、防御原则
在专利申请审查及后续无效防御过程中,会涉及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而对于通信标准相关专利,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其核心发明思想非全新的技术方案,这样有可能会面临创造性存疑的风险。故为了有效应对有关创造性的问题,权利要求在布局及撰写阶段,需采用相应技巧来为专利审查及专利无效做好充足的防御准备。

3、弹性原则
基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权利要求书不清楚的相关规定,在专利实务的实践过程中,权利要求书应当撰写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阅读说明书的情况下,能够基本读懂权利要求书所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程度。即实际撰写过程中,在保证权利要求较大的保护范围的前提下,各步骤或模块之间需在字面及技术本质两个层面上,均保证必要的逻辑性。

另外,通信标准相关专利为了方便与通信标准相对应,权利要求中涉及到的技术特征需尽量使用通信标准中同一系列(或部分)出现的统一技术术语及技术内容表述方式。

二、相应的注意事项

1、针对覆盖原则的注意要点:
独立权利要求在纳入发明点及保证技术方案完整性的基础上,避免非必要技术特征的写入,以保证独立权利要求较大的保护范围。
如,LTE-Advanced中传统的随机接入过程分为四步,在终端侧,
第一步:UE发送前导序列至基站;
第二步:UE接收基站反馈的随机接入响应RAR;
第三步:用户根据RAR中的信息,向基站发送Msg3;
第四步:UE检测到基站向其发送的冲突解决标识,随机接入过程完成。
若新技术方案的发明点在于在第一步UE发送前导序列至基站之前,再加入前置的初始接入步骤,那么在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时,随机接入过程的后三个详细接入步骤即为非必要技术特征,可合并上位撰写,如上位为“与基站进行数据传输以完成随机接入过程”即可。

2、针对防御原则的注意事项:
为了有效应对有关创造性的问题,可采取以下两种特殊处理方式:
a) 将一些特定数据(如配置参数)、具体计算公式等特殊技术特征部署在从属权利中,这样可以形成对创造性的有效防御。
b) 由于一个技术方案在标准中的表达通常是较为分散的,故针对标准的这一特点,可不将核心发明点直接限定于独立权利要求中,而是部署在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仅限定申请日之前的标准中已经公开的技术方案或者是现有技术,这种权利要求布局方式可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核心发明点又埋藏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能够形成针对专利无效过程中的良好防御。

3、针对弹性原则的注意事项:
权利要求撰写过程中,务必注意各步骤或模块之间在字面及技术本质两个层面上的逻辑性。在字面的逻辑性层面,技术特征不可仅为简单罗列、相互独立,需保证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文字承接性及连贯性;从技术本质的逻辑性层面,务必体现出各个技术特征在通信过程、数据传输等过程中的技术必然联系,以此保证权利要求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可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通信标准相关专利为了方便与通信标准相对应,权利要求中涉及到的特征名称需尽量使用通信标准中同一系列(或部分)出现的统一技术术语及技术内容表述方式,而避免使用标准中不会出现的技术表达形式、或带有过多代理人个人特色的表述方式。此项要求也就需要相关专利代理人对通信标准协议有一定的了解认识与理解,且需要与专利申请技术方案的直接提案技术人员进行深入沟通。
如,在通信标准中,通常不会使用“在AA算法模型中输入BB数据进行计算得到CC结果”一类的软件类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中常用的表达方式,而可以考虑采用“基于BB配置参数确定CC结果”一类的撰写模式。

综上,在撰写通信标准相关专利的权利要求时,应从独立权利要求较大保护范围、从属权利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布局着手,为专利与标准的相关性、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后无效阶段的防御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浅谈标准必要专利的撰写

标准必要专利是与标准相关的行业越来越关注的一大重点,目前,国际上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诉讼也在增加,标准必要专利与企业重大利益的关联度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通信领域的快速发展,从2G时代到5G时代,标准专利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介绍了标准必要专利的概念,并通过案例简单介绍了一些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撰写技巧,以期对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和事务所带来帮助。

标准必要专利简介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s Essential Patents,SEP)是指为实施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其中,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的定义,标准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指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的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标准必要专利在通信、汽车领域比较常见,特别是随着近些年通信领域的飞速发展,与通信标准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成为许多企业关注的热点。


图1 通信行业主要企业5G标准必要专利申请量

如图1所示,通信行业的头部大企业都在5G标准必要专利上做了大量的布局。其中,从2G时代到5G时代,中国企业的标准必要专利布局量明显提升。

标准必要专利与普通专利有相同也有不同。本质上,标准必要专利还是专利,需要经历与普通专利相同的审查过程,满足专利授权条件后才会被授权。授权后,标准必要专利与普通专利的侵权判定标准也一致,需要满足全面覆盖与等同原则。

另外,标准必要专利也有自己的特殊性。一方面,标准必要专利必须实施普通许可,专利权人促使其专利成为行业标准时,有义务承诺将其专利许可给公众使用,而不能像普通专利一样,可以任意条件许可或不许可他人使用。另一方面,标准必要专利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专利,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相关行业的企业无法避开而存在一定垄断性,因而标准化组织制定有知识产权政策(IPR policy),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持有标准专利的成员以FRAND(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ion,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进行专利许可。违背FRAND原则的行为一般包括:过高定价、捆绑销售、附加不合理条件等。

从侵权判定谈标准必要专利的撰写

近些年,涉及到标准必要专利的诉讼也逐渐增多,较为著名的包括华为和IDC、华为和三星、夏普和OPPO之间的诉讼等。一般来看,标准必要专利的诉讼都会涉及两方面内容,即是否侵权和是否违背FRAND原则。

从专利撰写角度,需要关注的主要还是专利侵权问题,也即考虑未来诉讼过程中需要满足的全面覆盖、等同原则。根据笔者的撰写经验,撰写过程中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关注:

其一,标准本身是一种规范、规则,并不属于专利包括的客体。那么,如果将标准体现在标准必要专利中呢?一般情况下,标准会被融合在技术方案中。以华为、三星的纠纷涉案专利CN201110269715.3为例,其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传输控制信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所述控制信令中的同一字段的一部分状态表示数据包大小,所述控制信令中的同一字段的其余状态表示冗余版本;其中,所述控制信令还包括新数据指示(New Data Indicator,NDI),当所述数据包是重传时,NDI的值与所述数据包初传时的NDI的值相同。”

可见,该专利保护的是接收端和发送端之间传输控制信令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保护客体。另外,通过静态限定的方式对“控制信令”进行的限定,才是与标准相对应的内容,以便匹配标准中对“控制信令”的相关规定。

其二,标准必要专利的申请日要在标准公开之前,否则一旦标准公开就会破坏标准必要专利的新颖性,进而导致专利无法授权。

但是,在标准公开之前申请标准必要专利,无疑会大大提升获权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企业可以确定最终推行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如果企业专利的内容和最终推行的标准不匹配,那么即使该专利最终获得授权,也将毫无用处。因此,专利撰写过程中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及时跟进标准讨论进度。标准在公布前一般会经历较长一段讨论时间,参与的企业、专家等会提交自己准备的提案。在此期间,尽可能全面地收集信息、获知可能的标准方向,对于意欲使自身专利尽可能覆盖到未来标准的企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要合理规划撰写布局。企业应根据预先收集的信息,整理未来标准的可能面貌,将可能成为标准的技术点全部列出,确定是否需要申请多个专利;当确定好要申请的专利后,在标准不确定情况下,应针对每个专利首先根据自己预测的提案,尽量撰写较大的独立权利要求,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尽可能多地部署方案。

参考前述案例CN201110269715.3的从属权利要求3-7: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由以下方式实现:

当发送端进行数据包的初传时,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的控制信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由以下方式实现:

当接收端向发送端反馈不连续发射,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端向发送端反馈不连续发射,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由以下方式实现:

当该数据包传输次数达到或超过预设值时,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在下一次控制信令发送的在所述字段上表示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

当该数据包传输次数没有达到预设值时,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在下一次控制信令发送的在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的控制信令。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由以下方式实现:

当接收端向发送端反馈为失败应答,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由以下方式实现:

当发送端进行数据包的重传时,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

可见,从属权利要求3-7分别对“接收端接收发送端发送的所述字段上表示数据包大小或冗余版本的控制信令”的多种方案进行了部署。这种部署方式一方面为未来的修改留有余地,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覆盖到未来的标准。

另外,撰写过程中也需要对过往标准进行研究,在描述过程中采用标准中的语言,便于未来在判定侵权的过程中更好地与标准进行匹配。例如“控制信令”“重传”“冗余版本”这些都是标准中会用到的词汇,撰写时尽量不要替换成自己创造的其他词汇。

结语

随着企业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关注越来越强,标准必要专利的申请量也将越来越多,各个企业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与标准匹配的专利,甚至造成一些冗余的申请。特别地,标准必要专利一般也会在多个国家申请,从而产生极高的后续维护费用,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另外,企业拿到标准必要专利的授权,并不意味着他人使用标准就一定会构成侵权,侵权的判定过程也比较复杂,需要与落地的标准的各个特征进行逐一比对,才能确定是否存在绕开/侵犯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的情形。另外,标准必要专利申请后,审查过程中对于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要求的判定也存在不确定性。以通信领域的标准为例,每个版本的标准提案之间时间跨度较短,新版本基于上一个版本的修改点往往并不多,审查过程中如果用在先版本作为对比文件,那么对应新版本的标准必要专利是否满足创造性要求,也需要看修订所涉及的技术含量。

综上,尽管标准必要专利的确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布局、申请标准必要专利前,企业也应当慎重进行考虑,避免过度申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83。
[2]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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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获“低频应用消息推送”相关专利授权:可提高用户点击率

8 月 13 日消息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近日获得“一种消息推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授权,公告号 CN111405030B,申请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企查查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消息推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用以提高用户在低频应用的点击率。


其中,方法包括:获取目标对象在预设时段内针对高频应用所产生的行为数据,其中高频应用为在预设时段内使用频率大于预设频率阈值的应用;基于行为数据获取目标对象的行为习惯特征;根据行为习惯特征确定目标对象能够使用低频应用的空闲时间;在空闲时间中,触发低频应用发送推送消息。
IT之家了解到,该专利通过用户对高频应用的行为数据,建立用户行为画像,发掘用户空闲时间,并在空闲时间触发低频应用向用户推送消息,提高用户在低频应用的点击率。

Reference

  1. 淮海战役
  2. 华为公开语音消息预览专利,可转换文字并显示于特定位置
  3. 目标“有质量地活下来”:华为 2021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 3204 亿元,二季度同比下降 38%
  4. 华为卷屏智能机设计专利曝光:拥有三种展开方式